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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外生病就醫,出國回來可以申請健保給付,但前提是您並無積欠這段期間的健保費用,都可以回來申請相關的補助退款。
老實說,國民健康保險的補助對於在國外花費的醫療總額來說,只是區區幾塊錢而已,幫助有限。出門在外最好要自費購買醫療保險和海外旅行平安險,不怕一萬,只怕萬一!
 
如何取得健保海外補助?

請在您就醫後六個月內準備
1. 當地就醫的收據正本
2. 醫生診斷證明書
3. 費用明細表
4. 入出境紀錄
5. 若無正本,請持影本加蓋就診醫院章以玆證明以及書面說明無法出示正本的原因
6. 非本人申請,請加附委託書

請注意,若您回國後申請退款補助會超過就醫後六個月的效期,那麼就必須將相關文件寄回台灣請親友協助辦理

小提醒

健保局醫務管理處經理沈茂庭表示,國人因個人需要長年在外經商或時常出國旅遊者愈來愈多,該局針對保險對象在國外發生不可預期之傷病或分娩,都訂有醫療費用核退辦法。

沈茂庭強調,一般來說,民眾未通過核退審核最常見的原因是「就醫原因不符合緊急與不可預期」。此外,在海外就醫後務必記得索取收據、費用明細及診斷書正本,六個月內返國向投保單位所在地之健保分局辦理,證件不齊或逾時申請都會被打回票。

健保局對國外就醫醫療費用訂有核退的上限,標準為國內醫學中心的平均費用,今年一至三月之核退金額上限門診每次為一五四三元、急診每次二七九○元、住院每日六四三三元、洗腎每次四一○○元、分娩每次三萬六○八六元,不足部分,民眾須自行負擔。

資料來源:中央健保局 http://www.nhi.gov.tw/;中國時報 A12 生活新聞 2008/02/03 
民眾健保問題免付費諮詢專線 0800-03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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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emlang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