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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正最重要重點約略為:

1.未在學役男代表國家出國表演、比賽期間,從3個月延長為6個月;

2.出國觀光、遊學者或其他原因出境者,得從最多2個月延長為4個月

3.出國唸書回國後申請再出境的學歷門檻,由大學降低為高中;

4.出國就學之最高年齡,仍維持大學至二十四歲,但現開放得就讀大學以下學歷。

※此兵役法修正,最快於 2011 年 4 月實施,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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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emlang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