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英文成績單
申請正式學位或某些專業證書,學校會要求您的在學成績單(Transcript)。當然,必須跟學校申請英文版成績單。
一般而言,如果您申請一所學校,建議申請兩份成績單,以此類推。有些學校要兩份成績單,可能寄給不同的單位,如一份給申請系上一份給國際入學辦公室,但也有可能寄同一個單位。研究所申請要出具大學成績單,若唸大學前也唸過專科,則專科成績也應附上。
註:(1)英文成績單若非以 A、B、C、D 來表示,而是以 1-100 分表示者,則於成績單上須有對應表如:80-100:A;70-79:B;60-69:C。
GPA 在校成績計算公式
台灣學校畢業的人,若想算自己的 GPA(Grade Point Average),須先向原來畢業的學校或目前正唸的學校,申請一份英文版的成績單,在英文版的成績單上多半列有台灣分數等於國外之等級,台灣大部份的大學明列以下的標示於英文版的成績單上:80-100:A,70-79:B,60-69:C,60 is passing grade(意指 60 為及格分數,也就是 60 以下為不及格,故以 0 分算),A 等於美國多數學校的 4 分,B 折合為 3 分,C 為 2 分。
您的成績若有不及格重修的話,則只算重修後的成績,不及格且沒重修的科目,以 0 分計算。另外,有些學校看申請者的全部大學四年的 GPA,但有些學校僅看大學三四年級,即所謂大學高階課程或主修課程的 GPA。
分數換算表
A (4 points):80 分以上
B (3 points):70-79 分
C (2 points):60-69 分
D (1或0 points):50-59 分
E (0):50 分以下不計算學分
(50-60=1或0)中國和英美有所不同
GPA 計算範例
如果您的成績如下所示:
課程(Courses) 學分(credits) 成績(grades)
English 4 87(A)
Math 3 70(B)
Chemistry 1 65(C)
Computer 2 92(A)
那麼,您的 GPA 就是
(1) 將每一種科目的學分數(credits)乘以對應的成績之等級分數。所以 English 這科的學分數 4 乘以 87 分所對應的 A,即等於 4 分,成績為 4x4=16。以此類推 Math 為 3x3=9,Chemistry為 1x2=2,Computer 為 2x4=8。
(2) 再將這些乘績加起來,算出總合,16+9+2+8=35
(3) 將 (2) 之總合,除以總學分數,35 除以總學分數 (4+3+1+2),得 3.5,所以您的 GPA 為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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