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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簽證? 如果您有任何疑問,完整的資訊都在 http://www.vfs-uk-tw.com/

申請單位:

英國簽證因為實行生物辨識資料(包含指紋和數位相片)的新制度,所以必須親自辦理。先在網路上 www.visa4uk.fco.gov.uk 填寫申請表格,辦理預約,準備好相關文件後,再親自前往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簽證組辦理。

英國簽證申請中心(台北辦事處):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 97 號7 樓A 室 (第二交易廣場)

英國簽證申請中心(高雄辦事處) :高雄市新興區民族二路95 號7 樓D 室(富邦商業大樓)

無事先預約申請者能於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點至下午三點前往英國簽證申請中心遞交申請書。
無事先預約申請需要現場排隊,旺季時會有人數限制。

無障礙設施:台北簽證中心的無障礙電梯設於大樓後方入口處。
            高雄簽證中心的無障礙電梯設於大樓正門處。

申請英國學生簽證必備文件

英國簽證分為數種,您需事先在台灣申請學生簽證。在台灣取得的英國簽證依據求學時間長短,給與停留期限。英國簽證組會要求提出相關證件。切記!在台灣切勿申請至英國名不符實的簽證,例如:至英國唸書的學生卻拿觀光簽證入境英國。若英國海關人員察覺此情形,將會被原機遣返。

1. 護照正本(含6個月有效期),若有舊護照請附上

2. 簽證申請表本人簽名

3. 正面脫帽兩吋相片 2 張(一個月內白底近照)

4.身分證正反影本

5 . 財力證明正本,須一個月內效期
(1) 本人戶頭之銀行活期或定期存款,若戶頭為家長者須簽父母同意書

自 2007 年 9 月 1 日起辦理英國簽證所需附 6 個月內之財力證明:

1.可提供存款證明但要明細(如由銀行開出之證明,不可只開單筆餘額,必須將6個月內存款明細詳細列出每筆明細)
2.可用存摺影本但要連封面及6個月內之明細,每頁明細都要影印一份,如財力證明是由他人提供者,需由提供者寫一份聲明書(包括母親給子女使用都要寫,只要不是本人之財力證明均要聲明書)。

(2) 碩士一年至少需新台幣 100 萬,短期課程以一個月10萬元計算

6 . 最高學歷證書正本(畢業證書正本 或在學成績單正本或學生證正本 )

7. 英國學校入學許可證明書,正本和影本各一份 (若為 conditional 入學,請附 IELTS/TOEFL 成績單正本)

8. 已申請過英國學生簽證者,請附上在學證明、畢業證書或是語言學校結業證書

9 . 簽證工本費(簽證費用會因匯率調動而不同,請向自助遊學中心查詢)

10. 接近役齡男子(16-18歲)及在學役男,請由家長檢查護照內頁有關入出境管理局限制出境日期是否於有效期限內。

11..請說明確定的出發日期及聯絡電話。

* 影本是要繳交用的
* 關於申根簽證:由於現在的申根簽證的規定較嚴格,須由學生自行送件。須注意的是,若想在台灣先辦好申根簽證,須先送申根簽證再送英國學生簽證。
* 簽證效期完全是由台北的英簽組所決定。如果您有 conditional offer,您或許會獲得六個月的簽證,有時運氣好可以獲得更長的簽證。如果您有unconditional offer,則能獲得和您課程時間等長的簽證-但並非保證。

簽證之費用以及其條例偶爾會有所更改。 

英國學生簽證申請步驟

為簡化簽證申請作業程序,自2005年5月9日起,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將全面實施簽證申請網路E化的新措施。所有個人申請者在申請英國簽證時皆必須透過網路提出申請。欲申請英國海外屬地簽證者,目前尚無法使用網路E化申請,故仍須親自前來簽證處申辦。

步驟一
請連結 www.visa4uk.fco.gov.uk 網站,且依照實際情況完成表格。如您想獲得更多資訊,可點選儲存選項。

步驟二
填完表格後,點選自動送出申請且列印出申請表格。您會收到一封電子郵件確認我們已收到您的申請及應提交之必備文件、照片、護照及正確簽證費之相關資訊。
如您已列印出表格,則無法修改申請資料。如您發現有任何錯誤,當您繳費時,請告知簽證組。

如您已點選送出申請,但未列印出表格,請回到 www.visa4uk.fco.gov.uk 網站,點選恢復已儲存之申請(Retrieve saved application)選項,輸入您的個別申請號碼及電子郵件住址,叫回先前申請資料且列印出表格。

步驟三
請備妥表格和必備文件,到出納窗口繳費。您不需抽取號碼牌,直接將您的資料交給出納即可。如簽證組需要更多資訊,或有必要做簡短面談時,會與您連絡。

步驟四
一旦護照、簽證和必備文件已審查通過,您將收到一封電子郵件通知您何時可取件。

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簽證組地址:台北市仁愛路二段99號10樓,電話: (02) 2192 7000

英國簽證申請中心地址如下:
台北: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97號7樓A室(2號交易廣場)
高雄:高雄市新興區民族二路95號7樓

如何準備簽證面試

部分學生也許會被要求簽證面試以進一步解釋其申請。認真準備對您的簽證面試非常重要,同時您還需要瞭解哪些問題您也許會在簽證面試被問及。這些問題包括:

你會認真讀書嗎?(出國唸書需要付出努力,請表明你要認真唸書的決心)
您為什麼要到英國讀書?(你當然可以在國內獲得教育,但是以出國讀語言為例,國外有學習英文的環境,讓你更有效學習英文)
您選擇學院受到哪些因素影響?(以語言學校為例,請表明此校為當地合法語言學校,師資設備是有品質的)
您選擇課程受到哪些因素影響?
這些課程將對您將來的職業有何幫助?
您學習的課程是多長時間?
您會就讀額外的英語課程嗎?
您的課程中您所選擇的科目是哪些?(如果你唸的是語言學校,請說明你計畫念一般英語、商用英語或考試英語,這些課程對你的幫助有哪些,例如:是否對你的工作有幫助、薪水提升,如果是要準備考試的學生,請說明提升英語能力幫助申請國外留學學校等)
您完成課程後所能獲得的學歷是什麼? 
您在英國就讀期間住在哪裡?
您在英國讀書期間會打工嗎?
學院的課程及住宿費用是多少?
您能提供可以支付您完成學習的所有花費的財力證明嗎?(請提出你已經計算過當地生活費,你足以負擔當地費用,並提出財力證明文件,如果你的學費已付清,請出示學費付清單據)
您在英國完成課程後打算做什麼?
您希望在英國完成課程後留在英國嗎?
您在回國後希望從事哪種工作?
您預計什麼時候回台灣?(你可以說明自己課程結束之後會在英國作短期旅遊,但是簽證官希望確定你一定會回台灣,請給予肯定回台的答覆)

慢慢地回答這些問題,如果您沒有理解所問的問題請不要害怕,您可以要求解釋所問過的問題。


各類課程學生效期總表

自 2007/9/1 之後 英國學生簽證的效期將只發給 pre-sessional 課程結束後再加上兩個月。
 
除非學校已發給結束課程即可轉換為"無條件式入學" 的字樣 才會發給 pre-sessional+碩士修業時間+再加 4 個月的效期
因此,勢必要在英國延簽或回台灣重簽
 
而在英國延簽需要一筆龐大的費用
1. 郵件申請:費用為 295 英鎊
2. 親自辦理:費用為 500 英鎊

另外,如果課業結束之後要留在英國觀光,還要另外註明+旅遊計畫方可申請到較長期的簽證

進修或高等教育課程
進修或高等教育機構中12個月(學年)或以上課程(例如﹕英國認可的博士、碩士學位、大學學位或同等學歷、基礎課程、高等教育資格證書、高等教育資格文憑、國家資格證書、國家職業證書、資格文憑及電腦課程等)
*公立或私立機構
標準學年(在6月或7月結束)
效期給至課程結束時間,並延長至當年學年結束之10月底

 
非標準學年(無特定結束月份)
效期給至課程結束時間 + 4個月(至月底)
  注意﹕某些研究所課程有最短及最長修業期間。效期給與最短修業期間。
先修課程(正式課程的接受條件為順利完成先修課程、通過考試、取得特定IELTS分數 或其他條件) 效期給至課程結束日期 + 2個月(至月底)
先修課程結束後,接著上無條件接受的學位課程 效期給與先修課程及學位課程 + 4個月(學位課程的接受信函必須載明為無條件)

非正式認可的英國學位課程

從課程或學年開始,效期給與12個月 + 2個月(至月底)
特殊學生種類的效期﹕如農業學生、建築學生、交換學生或船員學生,請洽簽證處
專業資格課程
專業資格課程(例如﹕銀行業務或會計學)﹕課程為12個月或以下 效期給與12個月 + 2個月(至月底)
專業資格課程,如上﹕課程為12個月以上(例如﹕特許公認會計師協會的最後部份) 效期給至課程結束+ 2個月(至月底)最多為18個月
暑期課程
16歲以下
16歲以上
  ‧如課程有文化因素或者學生將留在英國觀光
  ‧如課程僅只學習英文,且學生在課程結束後,會立刻離開英國
給與 6 個月短期旅客簽證
給與 6 個月短期旅客簽證
  (請在您的申請表格中附上一封解釋信,告知我們您想在課程結束後留在英國觀光及您預計離開英國的日期)
給與學生簽證
效期只給至課程結束日期 + 7天(如要求額外停留時間)
  (請在您的申請表格中附上一封解釋信,告知我們如您需要這額外7天)
12個月或以下之英語課程或其他課程
英語課程或其他課程(不在上述種類中),課程超過6個月但為12個月以下,或滿12個月課程 效期給至課程結束 + 2個月(至月底)最多為12個月
英語課程或其他課程為6個月或以下,學生想在英國工作,而且/或者在英國延簽,或主要目的為唸書
效期只給至課程結束日期 + 7天(如要求額外停留時間)
(請在您的申請表格中附上一封解釋信,告知我們如您需要這額外7天)
英語課程或其他課程為6個月或以下,學生不想在英國工作,但在課程結束後,會留在英國觀光 給與6個月短期旅客簽證
(請在您的申請表格中附上一封解釋信,告知我們您想在課程結束後留在英國觀光)
在認可的護理教育機構的護理學生
標準學年(在6月或7月結束)
效期給至課程結束時間,並延長至當年學年結束之10月底
 
非標準學年(無特定結束月份)
效期給至課程結束時間 + 4個月(至月底)
就讀英國獨立付費學校課程
小學學齡學生 效期給至小孩滿11歲時,並延長至當年學年結束之10月底
唸中學普通教育證書(GCSEs)的11歲至16歲小孩 效期給至小孩滿16歲時,並延長至當年學年結束之10月底
唸中學預科課程(A- Levels)的16歲或16歲以上的小孩 效期給至小孩滿18歲時,並延長至當年學年結束之10月底
撰寫論文
學生撰寫論文 效期先給與12個月(未到月底)
第二階段效期有可能核發,如學校能提出有力的說明其論文為何未能在最初階段完成的原因。例如﹕長期生病之故或所撰寫的論文未達標準。
補考
補考(每樣學科只准許一次補考) 效期給至補考日期 + 2個月(至月底)

請注意上述學生簽證效期可能視情況改變而不事先通知,新的學生種類將在2007年9月1日推行。

資料來源:http://www.fco.gov.uk/Files/kfile/Student%20length%20of%20leave%20table--Chiese.doc
 


參考資料: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簽證組、Embassy 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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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emlang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